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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對象:

  公私立各級學校(含幼兒園)或機關團體辦理共讀或讀書會之需要。

二、申請資格:

  持「彰化縣立圖書館團體借閱證」之學校或機關團體。(團體借閱證申辦方式,請至彰化縣立圖書館網站/讀者服務/團體借閱證申請查閱)

三、借閱數量:

  書箱圖書,每種圖書借閱至少10本以上,團體借閱證最多可借閱圖書400本,借期60日,不可預約、續借、宅配。

四、借閱方式:

  進入「彰化縣公共圖書館館藏查詢系統」網站,查詢欄輸入「縣圖書箱」,查閱書箱書籍「借閱狀態」,狀態「在架」即圖書在館內,持團體借閱證到館洽服務台直接辦理書箱書籍借閱。

五、歸還:

  開館時間臨櫃還書,不可投還書箱。

六、書箱內的圖書如有逾期、遺失、損壞,依彰化縣立圖書館閱覽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