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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立圖書館班訪導覽申請說明

一、申請對象: 以學校為主(含幼兒園、托兒所),申請班訪人數以10人以上,40人以下為原則,請於班訪日7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。

二、申請方式: 下載「班訪導覽申請表」填寫,以傳真、電子郵件或親自送達向本館提出申請,並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,8:00-12:00;13:00-17:00來電(04-7292201分機2339陳小姐)確認,單一時段班訪以1梯次為原則,依申請順位排序。

三、班訪時間: 週二至週五,9:00-12:00;14:00-17:00,導覽時間以1小時為原則。

四、班訪時間經本館核定後通知申請者,如因故取消或改期,需於班訪日3天前通知本館,否則當年度恕不受理該班級再次申請。

五、經排定之班訪行程,如遇本館舉辦重大活動時,本館得有權更動或取消該次班訪。

六、為維護本館閱覽品質,安親班或補習班等團體,歡迎自行參觀,恕無法受理導覽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