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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請問家裡有看過的圖書,如何送給彰化縣立圖書館?彰化縣立圖書館會如何處理?

A1:

1.歡迎踴躍捐贈優質好書,自行親送或寄送捐贈圖書資料,請事先以電話聯繫本局圖書資訊科,受理時間為週二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、下午2時至5時。(寄送地址為500彰化市中山路二段500號,請標註「捐贈圖書」)惟本館不接受捐贈下列圖書資料:

(1)高中職(含)以下教科書、參考書等升學用及各項公職考試或就業用書。
(2)內容涉及黃色、暴力、低俗、違反著作權法及其他不適宜提供讀者閱讀之書籍。
(3)政府政令宣導手冊、一般雜誌、報紙及小冊子、結緣宗教書籍。
(4)陳舊、過時而無參考價值書刊;出版時間超過一年電腦相關書籍。
(5)塗鴉畫線、註記、水漬、脫落及破舊不堪使用之書籍。
(6)1989年後出版無國際標準書號(ISBN)書籍。
2.本館收到贈書,本館擁有審查權及處置權,包括典藏、陳列(含編目上架期程)、淘汰、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。贈方不得附帶任何條件且不得有任何異議。另贈送之圖書中如係本館館藏已有或不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者,本館得予轉贈或淘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