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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7:如何借用數位多媒體學習區座位?有哪些規定?

A17:數位多媒體學習區座位借用方式採現場登記,讀者須持本人借閱證、身分證(或已設定替代借閱證之電子票證)至數位多媒體學習區座位預約登記電腦之「公用電腦訂位網頁」點選欲使用之時間長度、座位編號,再點選登記後,感應借閱證、身分證(或已設定替代借閱證之電子票證),電腦審核若無停權,再至所選電腦輸入借閱證密碼即可使用。

使用時間開始10分鐘內未至所登記電腦報到者,視同棄權,並計違規1次。讀者如確定提前離座不再使用座位時,應點選螢幕上的「停止使用」;未點選者記錄違規1次。讀者若有座位使用上之爭議時,本館以3樓數位多媒體學習區公用電腦訂位網頁紀錄為主。違規累計2次者,暫停其使用數位多媒體學習區及親子數位學習區權利30日。

(110.8.2更新)